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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妇联探索助农村妇女进城务工八种新模式
来源/作者: 点击数:768 更新时间:2006-11-28

  近年来,全国各级妇联利用自身“网络优势”,在促进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和创业中进行积极尝试。记者日前从全国妇联了解到,妇联组织逐步探索出有效帮助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的“八种模式”。

  一是立足市场,按需培训定向转移。把加强教育培训,提高农村妇女就业技能作为加快转移、促进增收的基础工程,积极争取政府支持,根据妇女实际和市场需求,采取自办、联办、协办等方式,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渠道、多层次的培训。

  二是搭建平台,引导妇女有序转移。发挥妇联组织网络健全、信誉度高的优势,建立劳动力转移输出基地;与有关部门和用工单位联合,举办劳务洽谈会、招聘会等活动;搭建“中国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网”,提供信息服务、就业指导,搭建供需平台。

  三是打造品牌,做大市场接纳转移。采取公司运作、吸收加盟等方式培育出一批有影响的家政品牌,如四川“川妹子”,山东“大姐”,陕西“米脂婆姨”,广西“八桂月嫂”、湖北“木兰花巾帼家政”等,提高了安置务工妇女、服务城镇居民的能力。

  四是区域协作,互利双赢联动转移。建立泛珠三角、长三角等区域妇女合作组织,促进东中西部妇联之间合作,加强输入地与输出地对接,推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在区域间有序流动。

  五是开发项目,拓宽渠道就地转移。建立妇女手工制品商会、编织协会等组织,开发适宜妇女从事的来料加工项目,拓展转移就业空间,通过“编织小产品,就业大舞台”,帮助农村妇女“家庭生产两不误”。

  六是加强扶持,返乡创业带动转移。通过争取贷款、协办手续等方式,扶持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管理能力的妇女返乡创业,形成“回流”经济,带动妇女就地就近转移致富。

  七是树立典型,宣传表彰引导转移。通过召开表彰大会、组织创业典型演讲等方式,推广典型的成功经验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

  八是强化维权,以人为本稳定转移。注重对女农民工的服务,成立流动妇女组织,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家长学校,维护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。 (记者王丽、陈菲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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